事工相对论|等他自己情愿
Hi,我是Tim。
有一位姊妹不久前参加了一间教会,还没有成为正式会友。这间教会之前要求会友履行十一奉献的义务,并且奉献是实名制的。不过,之后教会取消了实名奉献,没想到奉献金额一落千丈,甚至维持教会正常运转都成了问题。无奈之下,教会只好又恢复了实名奉献。这个现象令这位姊妹感到困惑。会友制是很好的东西,教会的教导也没发现有什么毛病,为什么连奉献都需要实名制监督呢?
我不知道这位姊妹所在的教具体是以怎样的方式操作会友制的。我虽然也希望A教会实行会友制,不过A教会喊会友制喊了三四年,还是没看到会友制的八字一撇。我也不知道实名奉献是个什么感觉,只是听说过这种操作方式。实名奉献当然是有优点的,但是保证教会奉献金额这一点,我是从来没想到过。过去我一直以为,实名奉献可以帮助教会迅速了解到信徒收入变化,及时关怀、探访收入和奉献突然下降的信徒。缺点则是,信徒的奉献和收入(如果确实按照十一或某一固定比例奉献的话)对于教会管理层而言是透明的,那么如何保护信徒的隐私,以及如何规避奉献信息成为教会管理层控制、甚至属灵虐待信徒的筹码,仍然是有待商榷的问题。
那么,面对这种情况,该怎么办呢?不断地、反复地向那些会友们传讲奉献的责任义务,并且把实名奉献进行到底?当然,这么做可以获得立竿见影的效果。但是,就短暂的结果而言令人满意,就可以说明这种做法是正确的吗?如果只是为了让教会从会友收到足够的奉献,就采取这种操作方式,那他们又怎样证明自己并没有沦为实用主义者呢?
奉献最重要的,就我从圣经而来的领受,是“出于乐意,不是出于勉强(林后9:5)”。神不仅仅只是要信徒有奉献的行为而已。神更在乎的是奉献者的心。并非出于甘心乐意的奉献,或许可以维持教会正常运转,甚至成为更大事工的保障,但这样的奉献,既不能让奉献者满意,也不能让神悦纳。显然,那位姊妹所在的教会,面临的就是这样的处境。会友作奉献并非心甘情愿,而是迫于实名制的压力。一旦这压力被拿掉,他们就原形毕露了,教会奉献自然大打折扣。
类似的情况也发生在A教会。正如我之前提到过的,在这里,信徒经过门训流水线的各种工序,被打造成事工现场的精兵,然后安置在各个战壕里。而当这些士兵在侍奉的战场上弹尽粮绝的时候,他们往往得到的不是实实在在的属灵供应支援,而是可有可无的安抚。他们反复被教导:坚持战斗,继续服侍,你们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,你们的军功章将会比袁大头包子更肥硕。有的士兵咬咬牙坚持了下来,也有的力尽倒下,然后由刚下流水线的新兵顶替。嗯,又要马跑,又不给草吃,最后会怎么样,似乎外邦人都很清楚。
我没有什么co-worker。暂且不需要,也没有发现这样的人。当然,潜力股并非没有,只是还欠缺火候。不过更重要的是,同工需要“自己情愿”。换句话说,我不喜欢因为有某项事工需要,就四处寻找帮手,把担子放在他们的肩上。在山上颁布的律法和事工的需要的确指出了我们的责任所在,不过动力和责任终究是两码事。动力始终在于对神恩典与爱的认识、和感恩之心。我甚至想主张:如果不是出于对神的爱,那就不要做任何事工了,哪怕责任再重大和紧急。
怎样让信徒产生对神的爱呢?向他们传讲神对他们的爱,告诉他们神为他们成就了何等奇妙的救恩。这是老生常谈,却也是我们最容易忘记的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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